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家屬寄入藥品相關事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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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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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收容人納入全民健康保險後本監收容人申請家屬寄藥相關事項。
說明:依101年10月11日法矯署醫字第10101779090號函說明三「為避免寄入藥品來源係違反醫師法及全民健康保險法相關規定所取得,且二代健保實施後,收容人於矯正機關內之門診用藥將直接由特約醫院提供,寄入藥品之需求將大幅降低,故除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收容人得於3個月內申請寄入外,餘入監前取得之處方藥,於入監逾2週後即不得申請寄入。」辦理。
辦法:即日起除符合前述條件可申請家屬寄藥外,本監不再受理相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