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甄選儲備約僱管理員簡章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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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監甄選儲備約僱管理員若干名。
二、甄選資格:
(一)年滿18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身心健康、體格健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1、身高不及160公分者。
2、體格指標:體重50公斤以下者。
3、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4、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者。
5、辨色力:色盲或色弱者。
6、重度肢障者。
7、患有精神病者。
8、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者。
9、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者。
(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依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持有證明文件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各款之情事者。
三、工作內容:男性收容人戒護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四、報名時間、地點以及方式:
(一)時間:報名期限自102年3月4日起至102年3月8日止。
(二)地點: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人事室。
(三)報名方式:
須親自報名,請於報名期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親自到場
報名(例假日不收件),郵寄或逾期報名者概不受理。報名表及簡章即日起
至本監人事室索取或至http://www.chp.moj.gov.tw 本監網站下載。
五、報名時應繳驗文件:
(一)報名表1份(含簡要自述),請黏貼最近2個月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
(二)請攜帶學歷證件、國民身分證、退伍令正本及影本各1份(正本審查後退
返);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其經錄取者,
取消錄取資格;如有涉及刑責時,另移送檢調單位偵辦。
六、面試:預定於102年3月12日上午9時正舉行,如有變更將另行通知。
七、錄取及僱用:
(一)面試完竣後一週內將於本監網站上公告錄取人員名單。
(二)錄取人員按成績高低於遇有本監管理員出缺時依序通知僱用,受僱時並應簽
具契約書;僱用原因消滅或分發考試及格人員報到時,應即解除職務代理,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接獲僱用通知後請至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檢,並於報到當日繳交合格體檢
表1份(3個月內有效),表內不得有任何文字修改或修改後再蓋校對章情形
。體檢表各欄位請逐一檢查,若有遺漏項目一律視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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