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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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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甄選儲備約僱管理員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24
  • 資料點閱次數:2097

一、本監甄選儲備約僱管理員若干名。

二、甄選資格:

 (一)年滿18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身心健康、體格健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1身高不及160公分者

 2體格指標:體重50公斤以下者。

 3、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4、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者。

 5辨色力:色盲或色弱者。

 6重度肢障者。

 7患有精神病者。

 8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者。

 9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者。

  (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依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持有證明文件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各款之情事者。

三、工作內容:男性收容人戒護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四、報名時間、地點以及方式:

(一)時間:報名期限自10288日起至102814日止。

(二)地點: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人事室。

(三)報名方式:

      須親自報名,請於報名期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親自到場

      報名(例假日不收件),郵寄或逾期報名者概不受理。報名表及簡章即日起

      至本監人事室索取或至http://www.chp.moj.gov.tw 監網站下載。

五、報名時應繳驗文件:

  (一)報名表1份(含簡要自述),請黏貼最近2個月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

  (二)請攜帶學歷證件、國民身分證、退伍令正本及影本各1份(正本審查後退

        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其經錄取者,

       取消錄取資格;如有涉及刑責時,另移送檢調單位偵辦。

六、面試:預定於102820日上午9時正舉行,如有變更將另行通知。

七、錄取及僱用:

  (一)面試完竣後一週內將於本監網站上公告錄取人員名單

  (二)錄取人員按成績高低於遇有本監管理員出缺時依序通知僱用,受僱時並應簽

        具契約書;僱用原因消滅或分發考試及格人員報到時,應即解除職務代理,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接獲僱用通知後請至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檢,並於報到當日繳交合格體檢

      1份(3個月內有效),表內不得有任何文字修改或修改後再蓋校對章情形

      體檢表各欄位請逐一檢查,若有遺漏項目一律視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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