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曆春節假期(103年1月30日至103年2月4日)辦理接見日期及時間(103年1月30日<農曆除夕、週四>上午辦理接見,登記時間為8時起至11時00分止)。
二、103年2月2日(農曆初三、週日),全日辦理接見,上午登記時間為8時起至11時00分止;下午登記時間為13時30分起至16時00分。
三、103年2月5日(週三)恢復正常上班,正常辦理接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