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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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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監辦理103年駕駛甄選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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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24
  • 資料點閱次數:1950

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

辦理他機關工友及技工駕駛移撥調任本監駕駛甄選簡章

 

一、名額:駕駛一名

二、性別:不拘。

三、工作地點: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彰化縣二林鎮二溪路三段240)

四、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030808日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本監或親向本監報名。

五、資格條件

(一)限中央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駕駛(工友、技工),且經機關同意移撥者。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三)具電腦基本能力。

(四)具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六、須經機關同意移撥者。

七、工作項目:負責本監駕駛勤務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八、到職日期:預估1038月。

九、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一)現職機關同意移撥書函。

(二)填寫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光面照片。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印同一頁面)、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印本(印同一頁面)等相關資料相關影本。

十、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監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選用者,恕不退件。

十一、聯絡人:本監聯絡人李明川科員,電話:(04)8964800分機120(04)8961713;傳真:(04)896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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