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監辦理103年第2次駕駛甄選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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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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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
辦理他機關工友及技工駕駛移撥調任本監駕駛甄選簡章
一、名額:駕駛一名。
二、性別:不拘。
三、工作地點: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彰化縣二林鎮二溪路三段240號)。
四、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03年09月 26日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本監或親向本監報名。
五、資格條件
(一)限中央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駕駛(工友、技工),且經機關同意移撥者。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三)具電腦基本能力。
(四)具職業小客車或大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
六、須經機關同意移撥者。
七、工作項目:負責本監駕駛勤務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八、到職日期:預估103年10月。
九、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一)現職機關同意移撥書函。
(二)填寫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光面照片。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印同一頁面)、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職業小客車或大客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印本(印同一頁面)等相關資料相關影本。
十、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監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選用者,恕不退件。
十一、聯絡人:本監聯絡人李明川科員,電話:(04)8964800分機120、(04)8961713;傳真:(04)896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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