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農曆春節假期辦理接見日期及時間:
一、104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自2月18起至2月23日止,共計6日,謹訂於2月18日(週三、
除夕)及2月21日(週六、初三)上午辦理接見,為加強便民服務,當日登記時間提早
自8時起至11時止。
二、104年2月24日(週二)起恢復正常上班,正常辦理接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