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誨教育_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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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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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化為行刑重要一環,為使受刑人在監服刑期間達到改悔向上之目的,本監致力落實獄政工作「人性化」、「透明化」、「合理化」、「學校化」之教育理念,對受刑人施以教誨教育為主,文康活動等為輔,期化莠為良,臻於刑期無刑之目標。 | |
一、 | 教 誨: |
針對受刑人罪名、刑期、宗教信仰及其特性施以個別教誨、類別教誨、集體教誨、宗教教誨及志工輔導等,以啟發良知,淨化心性,達潛移默化之功效。 |
宗教教誨 | 個別、集體教誨 | 志工組訓及輔導 |
二、 | 教 育: |
除實施受刑人一般教育、生活教育及法治教育外,並設有書法研習班、讀經班、讀書會,以培養其文藝素養,豐富其心靈內涵,俾使其出監後適應社會生活。 | |
三、 | 文康活動: |
為調劑受刑人身心,充實生活內涵,改造其心靈,定期實施各項球類競賽、藝文競賽、懇親會、電話孝親、書展等文康活動,以穩定情緒安定囚情,進而提高團隊精神與榮譽感,深具教化正面意義。 |
讀書會、書法班 | 文康活動 | 懇親會 |
四、 | 累進處遇及假釋: |
依據刑法、監獄行刑法、行刑累進處遇條例及施行細則規定,審慎辦理受刑人累進處遇及假釋,以激勵改悔,發揮教化功能,並成立「假釋審查委員會」,遴聘心理、教育、社會、法律、犯罪、監獄學等學者專家及其他社會公正人士參與,以落實公平、公正及客觀之假釋審查。 | |
五、 | 青年受刑人處遇課程: |
本監奉法務部核定成立全國第一所青年監獄,為強化青年受刑人之教育與訓練,採四階段處遇計劃包括「心理調適及行為觀察考核期」、「行為性向調查及學習諮商期」、「學習及訓練期」、「回歸社會輔導期」,依處遇計劃安排學習教育與訓練課程。 |
社會資源教化 | 青年受刑人處遇 | 空大、進修教育 |
六、 | 空大、進修教育: |
配合青年受刑人第三階段處遇課程成立國立空中大學台中學習指導中心二林面授點及國立二林工商附設進修學校,以公費方式提供青年受刑人再教育機會,充實學識涵養,取得基本學歷,俾提昇其回歸社會後之更生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