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給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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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一、伙食: a.收容人伙食費:每人每月新台幣一八○○元,用費二○○元。 b.受刑人飲食補助費:合作社盈餘提撥百分之十、作業提成提撥百分之三十及餿水、米糠販售所得作為改善伙食及年節加菜之用。 c.副食品採購:每半年定期辦理公開上網招標,俾得物美價廉之食品。 d.有機蔬菜之自給:運用廚餘堆肥,於本監外農場推展網室栽植有機農作,提供受刑人健康生鮮有機蔬菜。 |
外農場及網室栽植有機蔬菜 | 收容人副食品 | 收容人伙食 |
二、貨品管理: a.貨品進貨:由主辦單位總務科會同會計單位、炊場單位依副食品採購招標規定辦理驗收,政風單位不定時抽驗。 b.肉類食品儲存於冷凍庫,蔬菜類及需冷藏之雜貨食品儲存於冷藏庫,食米置放於米庫,以板模墊高,以保防雨、防潮之效。 c.食物洗滌及炊煮本著衛生第一、品質優先為原則,全部過程由收容人代表(監廚)全程監督。 |
生鮮蔬果洗滌 | 伙食烹煮 | 收容人住房 |
三、設備衛生: a.炊膳用具均採用不銹鋼製品,符合衛生及安全。 b.每日清洗炊場用具及打掃炊場周圍之環境,保持清潔、衛生,並設簿定期檢查及不定時抽查。 c.作業員均穿著工作服,包括口罩、工作帽及衛生手套,並設簿檢查作業員之個人衛生,包括抽血檢驗、修剪指甲、頭髮、服裝儀容等。 |
炊場作業 | 炊場設備 | 貨品冷凍儲藏 |
四、衣被: 監所提供穿著之衣物,夏季發給汗衫及短褲,冬季發給夾克和長袖衣褲等,足夠日常生活所需。 五、住房:分雜居房與獨居房。 六、每月定期召開膳食改進小組會議,由秘書主持,總務科(含承辦人)、戒護科(含炊場主管)、衛生科、政風室、會計室等科室主管及收容人各場舍代表共同組成,研究、檢討伙食改進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