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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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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貪指引-不當借貸篇5]—職員以能安排收容人擔任服務員為由,要求收容人家屬無息借款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9-18
  • 資料點閱次數:51

為使同仁瞭解矯正業務常見之廉政風險,提醒執行勤務應注意事項及違反法規相應之責任,法務部矯正署爰彙編「防貪指引」,以實際風險案例分析發生原因,並提出因應作為,期提供同仁簡明實用之指引。

 

[防貪指引-不當借貸篇5]—職員以能安排收容人擔任服務員為由,要求收容人家屬無息借款

  • 案情概述

A監獄教誨師甲利用職務上機會向收容人乙的家屬丙誆稱,其可安排收容人乙擔任教誨師服務員,並藉此向丙要求無息借款100萬元;丙誤信教誨師甲所言,與教誨師甲約定於銀行見面,並提領現金100萬交付予教誨師甲。又教誨師甲與丙約定於51日返還借款,然教誨師遲至611日始全額匯還。嗣後A監獄接獲檢舉,啟動行政調查,核認教誨師甲前揭行為已違反本署所屬矯正人員專業倫理守則,經考績委員會決議申誡2次。

 

  • 風險評估

監所職員於職務上取得收容人家屬個資,私下聯繫收容人家屬,並以關照收容人、安排收容人擔任服務員等說法,誘使家屬認為付出就有所收穫,製造機關不法風險。

  • 防治措施

(一)落實視同作業收容人遴選管理:應依規定遴調視同作業收容人,並確實管考視同作業收容人實際作業情形,避免有心人士藉辦理該項業務謀取私利。

(二)加強對職員、收容人及其家屬之廉政宣導:將矯正機關發生廉政風險事件彙編防貪案例,對內以常態性宣導方式,深植同仁法紀觀念,使圖謀不法者警惕;對外結合機關活動辦理宣導,使收容人及其家屬知悉監所常見之不法案件態樣,誤輕信不明謠言,防範監所黃牛。

  • 參考法規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人員專業倫理守則第1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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