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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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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約用心理師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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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4-12-10
  • 資料點閱次數:14

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115年度約用心理師甄選簡章

一、甄選職稱及名額:

    約用心理師;正取1名,擇優儲備若干名,列入候用名冊,候用資格自公告錄取名單起至1151231日止。本監得於當(114)年度結束前考核錄取人員工作表現,符合標準者經報請同意後得予以續任;惟甄試結果,本監認無適合人選時或因故無法聘用時得從缺。

二、甄選資格條件:

  (一)本國籍,性別不拘。

  (二)學經歷(符合下列其中1)

        1.具有(臨床或諮商)心理師證照。

        2.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且具有(臨床或諮商)心理師考照資格。

三、體格檢查:

    經錄取且公告者,需在報到日前至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辦理檢查,如有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或X光檢查結果異常者(二擇一檢查即可),為體格檢查不合格(錄取報到時需繳驗最近3個月內體格檢查表正本),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工作地點: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彰化縣二林鎮二溪路3240號)

五、工作內容:

    (一)評估、輔導/諮商、治療以協助監所適應,探討與犯罪原因相關因素以提高改變犯罪行為之動機。

    (二)針對特殊收容人(毒品、酒駕、身心障礙、自殺傾向或情緒適應障礙、精神病、高齡等需介入狀況或機關安排之個案)進行評估與治療。

    (三)協助特殊收容人處遇之規劃、發展或研究。

    (四)其他交辦事項。

六、報名日期及方式:

    自1141210(週三)起至1141219(週五)止。可採通信報名或親自報名。

  • 通信報名相關表格證件,於1141219(週五)前以掛號方式(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寄達本監人事室。郵寄信封請註明(應徵114年度約用心理師甄選)。郵遞區號:526019,地址:彰化縣二林鎮二溪路3段240號,署名: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人事室。

  (二)親自報名者請於報名期間內指定時間(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0130分至0530)繳交至本監人事室,非指定時間內不予受理。

  (三)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監網頁(https://www.chp.moj.gov.tw/)電子公佈欄自行下載使用或於上班時間親自至本監人事室索取。

 (四)如有工作內容相關疑義者,請洽本監教化科,聯絡電話:04-8964947;應徵表件相關問題另洽人事室楊科員,04-8964800分機111。

七、應繳下列文件:(應試當天請攜帶身分證俾利查驗)

  (一)報名表、自傳各1份(請自行黏貼最近3月內1吋正面半身脫帽彩色照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相關考試及格證書、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

八、資格審查:

    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1141224(週三)前於本監網站公告參加甄選人員名單(http://www.chp.moj.gov.tw/),請自行上網查閱,依時間至本監參加面試,不再另行通知,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資格。(文件不齊或資格審查不符未獲安排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九、甄選方式:

    面試。(面試成績未達75分或體格檢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十、甄試地點:彰化縣二林鎮二溪路3240號。

十一、甄試日期時間:114年1229日(週一)上午930分。(日期時間如有變更,以本監電子公布欄公告為準)

十二、錄取公告:

      錄取人員名單公布本監網頁(http://www.chp.moj.gov.tw/)電子公布欄。

十三、錄取人員聘用及簽約相關事項:

    (一)本次錄取人員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1231日止或聘用原因消滅為止。如因聘用原因消滅、聘用期限屆滿或遇制度改變時應予解聘,不得異議。當(115)年底經考核符合標準者經報請同意後得予以續任。

    (二)候用人員於職務出缺時按成績高低依序通知聘用,通知後如未於約定期限報到、工作日中連續2日依所留聯絡方式未能聯繫、報到時已不具資格條件者或逾時未報到者,均予註銷聘用資格,由下一序列候用人員依序遞補。1151231日前未經通知聘用者,即自動喪失候用資格。

    (三)聘用人員於受聘時應簽訂契約,薪資月酬標準依「114年矯正機關心理及社工約用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敘薪;受聘時應簽訂契約,契約期間為到職日起至自願離職或契約終止日。聘用期間應遵守工作指派,如因工作不力、違背規定,得隨時解約;聘用期限屆滿則應予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不得異議。

十四、附則:

    (一)如有支(兼)領月退休人員再任公職者,應停止支領月退休金權利。報名人員有是類情形者應主動提出申報。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另依相關法令辦理,並得補充修正之;又上級行政主管機關如臨時發布相關規定時,亦應從其規定,應試及錄取人員均不得提出異議。

    (三)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上述甄選日程及地點需作變更時,將於本監網頁公告,或請來電查詢,本監不另行個別通知。聯絡電話:04-8964800分機111楊科員 或 04-8964947 教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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