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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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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預約接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6-24
  • 資料點閱次數:3613

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現場預約接見說明:

1.   預約接見之申請,除現行網路及電話預約接見服務外,收容人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及二親等內之姻親,得現場預約下次接見辦理時間。

2.   現場預約接見申請時間,自接見日起2週內為限,且應完成當日接見登記後,始得預約下一次接見辦理時間。

3.   現場預約接見完成後,機關得提供預約接見完成單作為憑證,另申請人應於預約接見時間30分鐘前,持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至收容人所在機關辦理報到登記手續。

4.   申請人無法於預約日期及時段前往機關辦理接見者,至遲應於預約接見日之前一日15時前以電話方式取消預約,如遇例假日或國定假日,應提前至該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前一日取消預約。

5.   申請人未依預約時間完成該次接見,六個月內累計二次以上者,自最近一次預約接見日起一個月內暫停受理現場預約。

6.   現場預約接見不適用於每月第一星期之假日接見、春節或國定例假日之接見服務。

實施現場預約接見時,本案未規定者得依接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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