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1年元旦及農曆春節連續假期接見及送入物品辦理事宜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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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111年元旦及農曆春節連續假期接見及送入物品辦理事宜。
公告事項:
一、111年元旦連續假期自110年12月31日至111年1月2日止,共計3日,該期間除111年1月2日(週日)援例辦理假日接見外,其餘2日均不辦理接見及送入物品事宜。
二、111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自1月29日起至2月6日止,共計9日,本監訂於1月31日(週一,除夕)、2月3日(週四,大年初三)及2月6日(週日,大年初六)上午辦理接見及送入物品事宜。
三、為加強便民服務,農曆春節連續假期辦理接見登記時間提前自上午8時開始,並於11時截止登記。疫情期間辦理接見及送入物品時,請配合本監防疫措施,以降低感染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