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標售本機關報廢財產物品一批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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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 公告
主旨:公告標售本機關報廢財產物品一批。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及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
公告事項:
一、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如附表。
二、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1年4月8日上午10時00分在本監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公開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後之第2個工作天上午10時00分仍於本監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開標。
三、投標方式:
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111年4月7日17時30分止,在辦公時間,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向本機關(地址:彰化縣二林鎮二溪路3段240號)總務科洽詢,領取投標須知、投標單、投標封等,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郵遞投標或親自至本監總務科收發處投標。
四、本次標售標的物標售之報廢財產物品以現場實物為準,報廢財產物品標售案明細表僅供參考,投標人得於開標前在辦公時間,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洽本機關安排標的物查看。投標人(公司)若有錯誤估算,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異議或請求補償。
五、投標人得標後應繳之全部價款,應於開標之次日起7工作日內(111年4月19日以前)至本機關出納一次繳清(所繳保證金抵繳價款)。以匯款方式繳清匯至台灣中小企業銀行二林分行,帳戶: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302專戶,帳號:56106050029。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六、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三日內,由本機關按現況交付標的物。
七、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八、本標售案如有未盡敘明之處,依各機關奉核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及相關規定辦理。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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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投標須知.pdf176 KB 111-03-23 下載次數:86
- 02廠商文件審查表.pdf69 KB 111-03-23 下載次數:73
- 03投標單1.pdf73 KB 111-03-23 下載次數:67
- 04標價明細表.pdf209 KB 111-03-23 下載次數:65
- 05投標廠商聲明書.pdf110 KB 111-03-23 下載次數:65
- 06身份揭露聲明書.pdf77 KB 111-03-23 下載次數:238
- 07投標廠商授權書.pdf58 KB 111-03-23 下載次數:78
- 08退還保證金申請單.pdf331 KB 111-03-23 下載次數:55
- 09外標封.pdf92 KB 111-03-23 下載次數: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