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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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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標售本機關報廢財產物品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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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1-03-23
  • 資料點閱次數:761

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 公告

 

 

主旨:公告標售本機關報廢財產物品一批。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及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

公告事項:

一、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如附表。

二、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1年48日上午1000分在本監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公開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後之第2個工作天上午1000分仍於本監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開標。

三、投標方式:

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111471730分止,在辦公時間,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向本機關(地址:彰化縣二林鎮二溪路3240)總務科洽詢,領取投標須知、投標單、投標封等,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郵遞投標或親自至本監總務科收發處投標。

四、本次標售標的物標售之報廢財產物品以現場實物為準,報廢財產物品標售案明細表僅供參考,投標人得於開標前在辦公時間,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洽本機關安排標的物查看。投標人(公司)若有錯誤估算,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異議或請求補償。

五、投標人得標後應繳之全部價款,應於開標之次日起7工作日內(111419日以前)至本機關出納一次繳清(所繳保證金抵繳價款)。以匯款方式繳清匯至台灣中小企業銀行二林分行,帳戶: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302專戶,帳號:56106050029。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六、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三日內,由本機關按現況交付標的物。

七、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八、本標售案如有未盡敘明之處,依各機關奉核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及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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