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在雲端-電子聯絡簿 開放申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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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在雲端-電子家庭聯絡簿」申請對象放寬,其條件如下:
一、收容人之配偶、直系或旁系二親等內親屬,或與其子女共居之家屬。
二、直轄市、縣(市)政府、里(村、鄰)長或機構人員,因家庭、社會福利方案須協助收容人或其家屬,得專案申請。前項機構包含醫療、社福、長照、安置等公民營機構社工、督導或主責聯繫之人員。
實施方式:
一、家屬端使用系統每10日1次,少年收容人家屬每3日1次。文字以120字為限,照(圖)片檔限1件。(檔案畫質以不超過10M為原則,超過部分由系統自動調整)。
二、收容人端平日不啟用上傳功能,僅接收家屬端訊息。
若有協助辦理之需求者,可聯繫本監教化科邱社工,聯繫方式(04)8962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