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節面對懇親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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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年5月3日辦理母親節收容人懇親會相關事宜:
一、活動日期為112年5月3日(星期三)。
二、上午場次為09時10分至11時10分;下午場次為14時00分至16時00分,活動期間不得中途逕自離場。
三、當日請務必攜帶身分證(或駕駛執照、健保卡等有照片之證件),才可進行懇親,因場地空間有限,名額以2人為限。
四、無須提供三劑疫苗接種證明或快篩證明。
五、基於衛生及戒護考量,請勿穿著拖鞋;請勿攜帶寵物入內。
六、參加資格限以下對象:
(一) 直系血親尊卑親屬:(外)曾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曾孫子女。
(二) 配偶。
(三) 配偶之父母(岳父母)、子女之配偶(媳婦、女婿)。
(四) 兄弟姐妹及伯叔、姑姑、舅舅、阿姨、甥姪。
(五) 同居人:需經過文件申請並曾於接見窗口辦理接見者為限。
(六) 前妻:需由收容人檢具證明以報告申請。
(七) 繼父母以有登記於身分證件父母配偶欄為主;繼子女年齡限制為12歲以下方可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