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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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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標售本機關報廢財產物品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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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4-09-08
  • 資料點閱次數:89

依據: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及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
公告事項:
一、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如附表。
二、開標日期及地點:
訂於 114年9月17日14時30分在本監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公開開標。
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後之第2個工作天14時30分仍於本監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開標。
三、投標方式:
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114年9月16日17時30分止,在辦公時間,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向本機關地址:彰化縣二林鎮二溪路3段240號總務科洽詢,領取投標須知、投標單、投標封等,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郵遞投標或親自至本監總務科收發處投標。
四、本次標售標的物 標售之報廢財產物品以現場實物為準,報廢財產物品標售案明細表僅供參考,投標人得於開標前在辦公時間,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6:30洽本機關安排標的物查看。投標人(公司)若有錯誤估算,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異議或請求補償。
五、投標人得標後應繳之全部價款,應於開標之次日起7工作日內(114年9月26日以前)至本機關出納一次繳清。以匯款方式繳清並請匯至台灣中小企業銀行二林分行,帳戶: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 302 專戶,帳號:56106050029。
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六、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三日內,由本機關按現況況交付標的物。交付標的物。
七、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八、本標售案如有未盡敘明之處,依各機關奉核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本標售案如有未盡敘明之處,依各機關奉核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及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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