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一、110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自2月10日至2月16日,共計7日。本監於2月11日(週四,除夕)及2月14日(週日,大年初三)上午辦理接見。二、為加強便民服務,該二日辦理接見登記時間提前自上午8時開始並於11時截止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