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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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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115年度約用心理師甄選簡章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1-12
  • 資料點閱次數:83

一、甄選職稱及名額:

約用心理師;正取1名,擇優儲備若干名,列入候用名冊,候用資格自 公告錄取名單起至1151231日止。本監得於當(115)年度結束前考核錄取人員工作表現,符合標準者經報請同意後得予以續任;惟甄試結果,本監認無適合人選時或因故無法聘用時得從缺。

二、甄選資格條件:

(一)本國籍,性別不拘。

(二)學經歷(符合下列其中1)

1.具國內、外大學院校心理相關科系學士以上學歷。

2.具有心理師證書者尤佳(臨床或諮商)

三、體格檢查:

經錄取且公告者,需在報到日前至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或「全 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辦理檢查,如有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或X光檢查結果異常者(二擇一檢查即可),為體格檢查不合格(錄取報到時需繳驗最近3個月內體格檢查表正本),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工作地點: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彰化縣二林鎮二溪路3240號)

五、工作內容:

()評估、衡鑑/輔導、諮商、治療:藉由專業互動之工作關係,運用心 理學方法提供支持及提升對自我療解,改善個案心理相關問題,包括以個別或團體形式,進行危機介入、行為修正、情緒管理、人際關係訓練等服務;評估必要時以測驗或心理衡鑑進行,協助訂定個別化處遇計畫。

()針對特殊收容人(毒品、酒駕、身心障礙、自殺傾向或情緒適應障 礙、精神病、高齡等需要介入狀況或機關安排之個案)進行評估與治療,以協助收容人監所適應。

()協助特殊收容人處遇之規劃、發展或研究。

()其他交辦事項。

六、報名日期及方式:

1150112(週一)起至1150121(週三)止。可採通信 報名或親自報名。

  1. 通信報名相關表格證件,於1150121(週三)前以掛號方式 (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寄達本監人事室。郵寄信封請註明 (應徵115年度約用心理師甄選)。郵遞區號:526019,地址:彰化縣二林鎮二溪路3240號,署名: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人事室。

  2. 親自報名者請於報名期間內指定時間(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12時、 下午0130分至0530)繳交至本監人事室,非指定時間內不予受理。

  3. 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監網頁

http://www.chp.moj.gov.tw/mp050.html)電子公佈欄自行下載使用或於上班時間親自至本監人事室索取。

  1. 如有工作內容相關疑義者,請洽本監教化科,聯絡電話:04- 8964947;應徵表件相關問題另洽人事室楊科員,04-8964800分機 171

七、應繳下列文件:(應試當天請攜帶身分證俾利查驗)

  1. 報名表、自傳各1份(請自行黏貼最近3月內1吋正面半身脫帽彩 色照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相關考試及格證書、訓練或工作經驗證 明。

八、資格審查:

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1150123(週五)前於本監網站公告參加甄選人員名單(http://www.chp.moj.gov.tw/),請自行上網查閱,依時間至本監參加面試,不再另行通知,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資格。(文件不齊或資格審查不符未獲安排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九、甄選方式:

面試。(面試成績未達75分或體格檢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十、甄試地點:彰化縣二林鎮二溪路3240號。

十一、甄試日期時間:1150127日(週二)上午930分。

(日期時間如有變更,以本監電子公布欄公告為準)

十二、錄取公告:

錄取人員名單公布本監網頁(http://www.chp.moj.gov.tw/)電子公 布欄。

十三、錄取人員聘用、薪資及簽約相關事項:

  1. 本次錄取人員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經考核未達70分者不予聘用;聘用期間自考核期滿日起至1151231日止或聘用原因消滅為止。如因聘用原因消滅、聘用期限屆滿或遇制度改變時應予解聘,不得異議。

  2. 候用人員於職務出缺時按成績高低依序通知聘用,通知後如未於 約定期限報到、工作日中連續2日依所留聯絡方式未能聯繫、報 到時已不具資格條件者或逾時未報到者,均予註銷聘用資格,由 下一序列候用人員依序遞補。1151231日前未經通知聘用 者,即自動喪失候用資格。

  3. 薪資:薪資月酬標準依「115年各矯正機關心理及社工約用人員 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敘薪。

  4. 考核:受聘時應簽訂契約,聘用期間應遵守工作指派,如因工作 不力、違反重大規定,得簽准予以解聘;聘用期限屆滿前經考核通過則予以續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十四、附則:

  1. 如有支(兼)領月退休人員再任公職者,應停止支領月退休金權 利。報名人員有是類情形者應主動提出申報。

  2.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另依相關法令辦理,並得補充修正之;又 上級行政主管機關如臨時發布相關規定時,亦應從其規定,應試 及錄取人員均不得提出異議。

  3.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上述甄選日程及地點需作變 更時,將於本監網頁公告,或請來電查詢,本監不另行個別通知。聯絡電話:04-8964800分機171楊科員 或 04-8964947 教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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